县委第二巡察组
关于对县人民医院党委开展巡察的公告
根据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从2023年9月18日至10月27日对县人民医院党委开展巡察。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人民医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县人民医院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3个固定意见箱,分别位于县人民医院门诊3楼电梯与住院楼连接走廊右侧外墙、县人民医院宿舍楼门卫外墙、8号线菜市路边门面外墙;
二、设专门邮政信箱: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30号,县委第二巡察组收,信箱邮编:625300;
三、设专门电子信箱:hyx17321911838@163.com;
四、设专门值班电话:1732191183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8:00
五、设“四川码上巡”小程序,通过扫下方二维码进入。
六、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27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9月18日